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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4706家用电器的稳定性和机械危险要求
日期:2026-09-08 12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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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GB/T 4706.1‑2024)第 20 章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要求
试验试具依据:**GB/T 16842‑2016**(B 型试验指、试具 13 试验销、试具 41 探棒)。
8.1.1 B 型试验指(试具 B)试验
适用:所有器具,模拟人手手指触碰外壳、缝隙、开孔。
试验条件
- 样品状态:所有不用工具即可拆卸部件取下;说明书要求用户拆卸 / 打开的部件也要取下;门、盖板处于打开 / 关闭*不利状态;器具置于各种正常使用姿态;大于 40kg 落地器具不倾斜。
- 施力:B 型试验指,10±1N,各个方向探入所有开口;探棒插不进开口时换直型无关节指施加20N,若能够插入,换回 B 型弯指复测;探入全过程转动、倾斜试验指,遍历所有角度。
- 判断手段:试验指接40‑50V 指示回路,观察是否接触带电部件。
✅合格判定:试验指不能触及带电部件;也不能触及仅靠清漆、釉漆、普通纸、棉花、氧化膜、绝缘珠、普通密封剂防护的带电部件(自硬化树脂除外)。
灯座取下灯泡后,依然要满足本条款防护。
8.1.2 试验销(试具 13)试验
适用:0 类器具、Ⅱ 类器具、Ⅱ 类结构,检查小孔、缝隙防止细金属物捅入触电;灯头、插座本身开口除外。
试验条件
- 试具 13(试验销),施加力≤1N,穿过外壳所有开口;接地金属外壳表面非导电涂层开孔同样考核。
✅合格判定:试验销不能触及带电部件。
8.1.3 试具 41 探棒(灼热电热元件专用)
适用:Ⅱ 类以外器具,针对开关一次动作全极断开后,外部可见灼热电热元件带电部位,不使用 B 指、试具 13,改用试具 41 探棒,施力≤1N 检查。 ✅合格判定:探棒不能触及该带电部件。
附加要求:开关一次动作必须实现完全断开;插头拔出视为一次全极断开动作。
8.1.4 什么部件不算 “带电部件”
易触及部件满足下面任一条件,不判定为带电:
- **特低电压 SELV:交流峰值≤42.4V;直流≤42.4V。
- 保护阻抗隔离:交流峰值电流≤0.7 mA;直流电流≤2 mA,同时满足电容限值要求。
